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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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8年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8年05月04日 作者: 点击:

    关于“绿色化工过程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申请的通知

    为促进与国内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学术交流,达到强强联合、互相促进、优势互补的目的,建立跨省市团体创新机制,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合作,绿色化工过程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启动开放研究基金的申请,申请事项如下:

    一、开放基金资助的领域

    1、化学反应器与过程强化技术
    2、化工分离技术及应用
    3、精细化学品与绿色化学工艺
    4、药物合成、药物制剂及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
    5、生物质能源化技术
    6、分子催化设计与应用
    7、石油炼制与石油产品加工
    8、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加工
    9、化工过程模拟与优化
    10、生物化工与生物技术
    11、等离子体技术与薄膜材料
    12、新材料制备、结构与性能
    13、催化剂的开发与评价
    14、化工过程与装备

    二、 申请人条件

    凡具有助理研究员或硕士以上水平的国内外科技人员愿意来本重点实验室工作者,均可直接申请。重点实验室欢迎对上述研究有兴趣的国内外科学家作为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工作。每一课题只设一名课题负责人,申请者本人必须具备实际负责并主持本课题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重点实验室提倡不同学科间的交叉协作,课题组成员不一定来自同一单位,人员要精干,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申请须知

    1. 凡申请本实验室课题者,请下载课题申请书(见本通知附件),按要求填写后一式15份随同单位的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寄回本实验室,截止申请时间2008年5月10日。

    2. 获批准的课题负责人要填写课题任务书,所在单位加盖公章,重点实验室审核后按年度拨款。

    3. 目前正在承担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请,已经完成的可以申请。对完成好的课题组,特别是将受本重点实验室资助的研究内容在国内外核心刊物(SCI、EI收录)上发表了论文的申请者将优先考虑。

    4. 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经费一般仅限于在本实验室内使用。课题结束时,须向本实验室提交课题结题报告。论文发表时,应注明获得本实验室的资助(或部分资助)。凡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正式发表后请速将论文单行本一式二份寄我实验室存档。

    5. 本实验室为访问学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条件上提供便利。在必要时可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6. 注明获得本实验室资助的成果按照《绿色化工过程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奖励条例》办法执行。

    联系人:刘东
    地址:武汉工程大学绿色化工过程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邮编:430074
    电话/传真: 027-87195671(O)
    E-mail:reactor@mail.wit.edu.cn

    下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或者在"网站首页" / "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申请书